課程結構
- 必修課程:教育研究法3學分、教師專業發展專題討論(一) (二) (三)(四)共1學分,另加學位論文6學分,培養從事研究的基本能力和建立教師專業發展的基本觀念。
- 選修課程:至少選修21學分,培養教師專業知識、專業能力和專業倫理,或培養教師推動、領導專業發展的實務能力。
- 本所研究生必須修習課程學分總數為34學分。
課程設計原則
- 依循教師專業發展模式的特質
- 兼顧教師專業知識與專業倫理
- 注重多元化、個別化、統整化
- 前瞻時代潮流與國際教育趨勢
課程設計特色
- 重視教師行動實踐能力的培養
- 重視教師反省批判能力的建立
- 重視尊重教師專業倫理的精神
- 重視多元社會文化的脈絡關係
- 重視國際教育發展的潮流趨勢